2015-07-29 15:37:24| 发布者: 沧州衡泰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| 查看: 1401
7月26日,湖北省荆州市,一个妈妈抱着孩子,在踏上商场自动扶梯最后一块踏板时,妈妈掉落扶梯内,其奋力举出孩子,孩子得救,而自己被绞死;7月28日,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,一个1岁男童被电梯卷入,左手手臂致残。
接连发生两起电梯“吃人”事件,引起人们对手扶电梯安全问题的关注,究竟谁该承担什么责任?
7月28日媒体报道称:荆州电梯事故发生5分钟前,商场工作人员发现电梯盖板有松动翘起现象,但没有采取停梯检修等应急措施,属安全生产责任事故。
商场为何没能阻止顾客乘坐电梯,是否尽到了告知义务?电梯质量是否存在问题,日常维护是否到位?“电梯吃人”不能赔钱了事,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。闫文义说,依照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,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者,由有关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;构成犯罪的,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